精神健康申請(Mental Health Application)

專業法律及醫療團隊可為患上腦退化症(老人痴呆症)、腦部受創及其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或其家屬,根據精神健康條例(香港法例第136章),向高庭法院申請成立委員會,管理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財產及其他合適的法庭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