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任何人 ——
(a)在提供第25(1)條所指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;
(aa) 在提供第25(4)條所指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;
(b)在接受第25(2)條所指的訊問時;
(c)就申請租契一事;或
(d)就向委員會申請與購買土地(第(2)款適用的土地除外)有關連的貸款或資助一事,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,如罪行屬(aa)或(c)段所訂的,則可另處第(1A)款規定的罰款。
任何人 ——
(a) 拒絕或忽略提供第25(1)條所指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詳情;
(b) 拒絕或忽略按照第25(3)條所指的要求出示其租契,
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。
專業刑事法律團隊能迅速抵達各區警署,盡快為當時事人保釋。團隊法律服務包括: 陪同錄取口供、於警署保釋、海關保釋、ICAC保釋、入境處保釋或各執法部門申請保釋、陪同到房屋署落口供、代表上庭提堂、抗辯、申請守行為及認罪求情等法律支援。
為廣大的市民及客戶24小時全天候提供價格相宜的法律服務。
Copyright © 2017 24 Legal Service. All Rights Reserved.
Copyright © 2017 24 Legal Service. All Rights Reserved.